餐廳股東涉詐巨款

餐廳股東涉詐巨款

【本報訊】於沙田、葵涌及荃灣均有分店的維苑餐廳持有六成股權大股東馮兆文,涉嫌向職員訛稱需為餐廳購買食品,約在一年間每天向各分店提取五千元,並存入其私人戶口,涉款逾三百萬元,事件遭另一股東揭發。被告昨否認一項欺詐罪名,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被告馮兆文(四十五歲)。
警方調查發現,被告疑於九九年二月至十二月期間,向聯國旗下的三間維苑餐廳員工發出指示,要求各分店幾乎每天提取五千元現金作購買食品之用,惟被告並無提交單據證明,涉款逾三百萬元。案件今續訊。
案件編號:DCCC13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