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單位改分間房須申請

住宅單位改分間房須申請

問:我想將住宅單位分間成三個獨立單位出租,我可否用磚牆作間隔,然後於單位內加裝廁所及廚房?
屋宇署答:你最好不要隨便這樣做。將一個大單位劃分成幾個細單位容易牴觸法例,而且大廈公契通常有明確規定,禁止將單位分割。
這類俗稱「劏房」的分間房牴觸《建築物條例》的情況,包括加建分隔牆及用作平整地台的混凝土,會令結構負荷過重;逃生路徑和防火分隔未達安全標準等。此外,胡亂加建或埋於加厚地台下的渠管容易出現滲漏,又難於維修,造成滋擾及影響居住衞生。除非你先聘請認可人士詳細研究才可以避免牴觸法例。
如分割單位出現下列問題,屋宇署會採取即時執法行動:
1.排水工程欠善造成危險或環境滋擾;
2.樓宇失修;
3.使結構超負載的加建間隔或加高樓板;
4.對樓宇逃生途徑造成負面影響。
當屋宇署發現分間單位牴觸《建築物條例》時,可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業主若不履行清拆令,最高刑罰為監禁一年及罰款二十萬元;另不遵從命令期間,每日罰款二萬元。
未經批准的分間房亦有可能牴觸其他法例,屋宇署呼籲市民,不要隨意分間單位。假若有任何疑問,可致電屋宇署熱線:26261616查詢。

屋宇署與《蘋果日報》合辦「愛護樓宇面面觀」專欄,逢周三刊出,講解與樓宇保養和安全家居有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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