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藐視法庭 頒拘捕令<br>八旬退休警違禁令滋擾兒子

官指藐視法庭 頒拘捕令
八旬退休警違禁令滋擾兒子

【本報訊】年近八旬的退休警察,與妻仳離後,不時向兒子苛索金錢,後來兒子不滿老父多番到其寫字樓滋擾,成功申請禁制令,但老父卻不罷休,再上門鬧事,兒子惟有申請入獄令,高等法院法官王式英昨裁定該老翁違反法庭命令,藐視法庭,鑑於老翁沒出庭,遂頒發拘捕令,並將判刑押後,留待聽取父子二人的證供,再作決定。

曾轉工及搬屋避父

原告方堃晟,在油塘東源街一間電子廠工作,任職董事總經理,被告方超倫為退休警察,現年七十八歲,父子倆均沒到庭。
根據原告一方所稱,被告與妻育有四名子女,因有外遇離婚,原告年少時赴英國讀書,與父關係疏離,留英七年後,於八六年返港,自此被告不時滋擾他,包括苛索金錢,令他大感尷尬,甚至曾經因此轉工及搬屋逃避。
不過,今年初被告變本加厲,不斷到原告的寫字樓,苛索金錢,又如發瘋般以粗口罵人,妨礙他工作,令他無法開會及見客,且令他非常尷尬,原告於今年三月十八日,成功申請禁制令,阻止被告到其寫字樓,但五日後,被告與一名女伴,推開護衞員,衝入寫字樓找原告,令員工被打擾,原告遂申請入獄令。

認為被告明知故犯

法官王式英昨認為被告明知故犯,藐視法庭,遂頒拘捕令,但希望給他一個解釋機會,亦希望原告解釋與父親的關係,遂押後判刑。
案件編號:HCCC48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