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十七歲城市大學男生,在圖書館偷取同學的手提電話,同學立即致電自己手機,揭發男生偷竊,警員並在其住所搜出七十六張八達通卡。被告早前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醫生發現他患上強迫症,裁判官相信本案非單一事件,判被告入獄四個月。 辯方替現年三十七歲的被告白雲龍求情時指出,被告於十七歲時雙親先後去世,他性格較孤僻,本案並非因貪心犯案,而其父的遺願希望被告能完成大學課程,被告尚有一年畢業,他希望能獲得輕判,並在今年暑假完成學業。 案件編號:KTCC148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