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藥物化妝品可控欺詐<br>北京趕絕明星代言人

推薦藥物化妝品可控欺詐
北京趕絕明星代言人

內地不少保健及化妝商品,均以影視紅星作為代言人,宣傳使用產品後「變靚、變得苗條」的神奇功效。但是,北京的電視及報章以後將不會再看到這類廣告。北京市工商部門為打擊不實廣告宣傳,日前規定明星不能再以消費者、患者或專家身份推薦商品,違反規定者,有可能會被控以商業欺詐罪。

北京市工商、衞生等多個部門前日在「北京市廣告專項整治大會」上宣布聯手打擊虛假廣告,即日開始禁止影視明星等公眾人物,在保健食品、藥品、化妝品以及醫療廣告中,以消費者、患者或專家的身份,推薦或吹捧商品服務的優點、特點和效果。

禁引述試用意見宣傳

特別是一些以影視明星為代言人的產品,將不能再借他們的「嘴巴」,或引用他們試用產品後的意見、感受,來宣傳產品的功效。違反有關規定者,有可能被當局以觸犯「商業欺詐罪」予以起訴,最高刑罰為監禁兩年。
另外,廣告公司亦不能再以新聞稿形式發布有關產品的宣傳資料。當局會重點查處,涉及誇大醫療、藥物及保健產品功效的不實廣告宣傳。一旦發現有廣告公司或傳播機關,發布嚴重失實廣告,將責令其改正。而違反有關規定的廣告公司負責人,亦將會被追究責任及處分,包括列入官方的信用「黑名單」內,有可能會被罰停牌,甚至吊銷廣告經營資格。
據了解,北京市工商部門是於今年二月首度將虛假廣告,定義為商業欺詐罪行予以嚴懲,目的是要徹底整頓現時迅速發展的廣告市場。
北京市工商局局長張志寬表示,北京市是全國廣告市場最發達的地區,目前北京約有一萬家廣告公司,去年廣告額高達二百一十五億元人民幣,佔全國廣告總額的五分一。

首都去年廣告額215億

隨着廣告業迅速發展,有關涉及誇大產品的不實宣傳問題亦接踵而來,其中,以醫療、藥物、保健食品等問題較為突出。國務院副總理吳儀早前向北京等地發出指示,要求「力爭今年內基本消除虛假醫藥、保健品廣告」。
不過,由於中國《刑法》、《廣告法》規定,當局追究不實廣告責任的對象包括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並不包括為產品代言的明星或其他公眾人物,他們是否要為不實廣告負連帶責任,在法律上仍有爭議。
本報記者/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