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首補選尚未正式開始提名,已不斷傳出有選委受到各方壓力,要求他們不要提名李永達及詹培忠參選,用來規管特首選舉的《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竟無任何條文,懲罰那些阻攔選委提名的違法行徑。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胡國興承認,有關法例無法懲處以威迫利誘方法左右選委提名的人,但認為可用其他法例堵塞漏洞,有學者及法律界人士則擔心會影響特首選舉公平性。 記者:莫劍弦
選舉管理委員會昨公布行政長官選舉活動指引,將《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引入特首選舉,選管會主席胡國興在記者會上被問到近日不斷有選委稱受到不同壓力,要求他們不要提名個別候選人時,胡最初稱若有人受到壓力不要投某些人一票,可以向廉正公署舉報,署方可依《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調查,但當被問到有關條例是否適用於選委提名時,胡表示不清楚條文具體內容。
記者會結束後,胡再被問及有關問題,並即時查閱《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七、八、九三條規管阻攔候選人參選及選民投票條文,結果發現有關條文只適用於候選人被人以威迫利誘方式左右參選、以及用相同手法干預選民投票意向,但卻未有包括任何人用違法手段,阻止選委提名個別候選人。
胡官:可引用其他例
胡國興承認,有關條例規管不到阻礙選委提名個別候選人的行為,但仍可用其他法例堵塞漏洞,「如果有人畀錢,可以用防止賄賂條例,又或者普通法入面,都有啲法例可以阻止人威嚇其他人」,但他無具體指出哪些法例可以適合使用。
正積極爭取提名的李永達批評,這個漏洞會造成不公平選舉,因為有些壓力未必來自利益輸送,可能只是一些精神壓力又或涉及個別選委工作前途,「好似話提名李永達嘅話,可能𠵱家同你合作緊個計劃要終止,咁好難用防賄條例告佢」。
李永達又說,有關法例漏洞只會助長了北京向選委施加壓力,「原來無法例管,咁中聯辦打電話畀選委,佢哋更加唔敢唔聽」。
大狀:無形壓力難堵
45條關注組立法會議員、資深大律師梁家傑指,若條例真的未有規管有關情況,政府又未指出哪些法例可完全堵塞漏洞,就要盡快修改法例,否則會影響選舉公平,他認為若選委是公職人員,則還可引用防賄條例,但無形壓力則較難找其他法例堵塞。
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蔡子強指出,有關問題明顯為法律漏洞,不但會影響選舉的公平性,更凸顯小圈子選舉的弊病,因為在小圈子選舉中,提名票數極具重要性,「就算只係攞嗰八分之一(即一百票)提名,個影響性都好大」。他建議政府盡快堵塞漏洞之餘,更應盡快實行普選,防止弊病重演。
政制事務局發言人回應稱,如果在選舉過程中,任何人有投訴,選管會、廉政公署及有關部門會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