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牙籤 - 鍾偉民

二手牙籤 - 鍾偉民

逼人吸「二手煙」,等於要人用「二手牙籤」,這個電視廣告,拍得真好!好,是因為對題,是因為拍出了這種煙民的可惡、可厭、可憎、可鄙、可恨……我說過了,我不反對人吸煙,我只是堅決反對「陌生人,在室內,向我,噴發已證明有劇毒的二手煙」。
我強調「陌生人」,因為那煙民或者煙剷,如果是認識的,是好朋友,是有財有識的大客戶,我們既然可以在一個包廂裏吃飯,可以用沾滿涎沫的筷子攪動一盤牛河,可以一起打邊爐,你夾來一塊牛肉,我回敬一隻生蠔,你喝過的酒,我也嚐一口,一桌自己人,有菌有毒,人人感同身受,順勢嗅嗅二手煙,那當然沒甚麼問題。然而,大家素昧平生,我有我的生活,你有你的忙碌,你一聲不響走過來,一雙髒筷伸到我的雞球炒麵中,探到我的芥菜豬骨煲裏,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二手筷子」沾染過的食物,不管有毒無毒,我可以全盤賞你;但空氣,「已證明」有尼古丁毒的空氣,我可以不吸?你憑甚麼要我吸?我覺得從尊肺竄出來的東西核突,我明知道這東西有毒,有害,我不想吸,但你偏要我吸,這不是挑釁,不是冒犯,不是侮辱,還能是甚麼?「二手牙籤」你不肯用,「二手毒煙」卻逼別人接收,這種乖行,難道不值得譴責,不應該判刑?
香港,進步了,文明了,要在室內公眾場所全面禁煙,那是沒有討論餘地的好事,百分百正確,百分百該嚴厲推行,嚴格執行。有所謂的「業界」認為「全面禁煙」會影響生意;如果真能做到「全面禁煙」,不是那一面禁,這一面不禁,煙民無可選擇,照樣得消費,上館子,也就無所謂「影響生意」了;反而,空氣清新,我們這種不願吸毒的,少了回家吃飯的理由;就算有「影響」,那也是好的「影響」。「反反吸煙」,是沒有理據,沒有道德,沒有人格的行為;不尊重別人的人,也不值得別人的尊重。蔡瀾先生打算移民澳門,因為「那邊絕對不會禁煙」。「絕對」不會禁煙,等於「絕對」拒絕文明,拒絕進步,拒絕合理,拒絕改正惡行,拒絕減低肺癌患者的數字……蔡先生這麼說,是看扁澳門了;然而,很不幸,我還真有點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