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救護員方案擱置

志願救護員方案擱置

【本報訊】紀律部隊評議會就消防處研究俗稱「2+1」方案,即每輛救護車有兩名救護員及一名聖約翰或醫療輔助隊人員,去信要求保安局澄清有關事件,保安局昨日回信指出,消防處決定擱置該計劃,不會落實執行。

消防處未解釋原因

紀律部隊評議會成員之一的袁晃謙表示,保安局副秘書長祝彭婉儀昨去信該會,指消防處經研究後決定擱置「2+1」方案,該會對此表示歡迎,但信中並無解釋擱置原因。
曾強烈反對該計劃的香港消防處救護員會主席屈奇安回應稱:「好明顯當日(消防處)副處長係無經過深思熟慮就噏出嚟,𠵱家就好似俾人捅咗一刀咁,雖然傷口已經復原,但重有條疤痕喺度。」
他又說,該會今日舉行會員大會,就不滿處方未有積極解決救護人手及資源嚴重不足問題,表決是否在不影響公眾生命健康下採取一連串抗爭行動,包括在救護車上張貼大字報、到消防處總部及立法會抗議等;又會表決是否就處方未有安排足夠食飯時間予救護人員而採取法律行動。大會並順道探討救護服務脫離消防處,成立獨立部門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