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了令政府從外滙基金投資收益的分帳更趨穩定,消息透露,外滙基金諮詢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討論更改現行波動甚大的分帳安排,新方案建議參考財政儲備作為存款形式,存放在外滙基金應收的數目作基礎,訂定財政儲備分帳的最低固定保證回報率,新安排將更為穩定及更可預測,估計有關方案在昨日會議上獲得通過,並於下個財政年度的預算案中公布執行。
單仲偕下周立會提議案
民主黨議員單仲偕將於下周三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促請政府檢討現時與金管局,就外滙基金投資收益分帳方法協議的議案,並增撥收益予政府,單仲偕將於今日舉行記者會,向財政司司長唐英年提交其分帳建議。他表示,以外滙基金龐大資產計算,每年投資收益若超過300億元,只須撥300億元,300億元以下則全數撥予政府,使政府增加資源調撥,毋須讓外滙基金累計盈餘累積過多資金。
據悉,昨日會議討論的方案,建議為財儲每年應得回報率,設定一個最低保證水平,參考的基準可能以倫敦美元同業拆息或美國國庫券息率,加一個息差釐訂,概念等同政府將財政儲備借予外滙基金營運,前者收取最低保證回報。金管局發言人對有關查詢,不予置評,重申財政儲備分帳由財政司司長決定。
基準待研究料下年度實施
由於投資市場風高浪急,外滙基金投資收益每年起落甚大,而財政預算案分帳預測目標,亦欠準確性,故外滙基金投資收益,經常偏離預算案目標,金管局總裁任志剛5月初出席立法會會議時便指出,若外界認為應以更穩定及可預測的方式分帳,可研究財政儲備向外滙基金收取費用的方式,或將數年收益平均入帳。目前財儲是按外滙基金投資收益當年度所得回報率分帳,此舉自98年起實施,過去財儲則以港元存款形式存放外滙基金,每年收5%的固定回報。去年外滙基金投資收益回報率為5.7%,投資總收益567億元,財儲分帳14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