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工程署機電安全信箱<br>更換電力裝置 須簽發證明書

機電工程署機電安全信箱
更換電力裝置 須簽發證明書

機電工程署與《蘋果日報》合辦本欄,逢星期五刊出,為大眾提供有關電氣、氣體、升降機等機電安全訊息,從而提高市民對機電安全意識,如對機電安全有任何疑問,歡迎來信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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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小姐的住所近日進行裝修工程,並更換了多個電力插座。承辦商及工程人員於更換電力插座後,簽發了一張證明書。沈小姐查詢:
1.為何承辦商要簽發證明書?
2.她是否需要把證明書交到機電工程署?
機電工程署回覆如下:
1.根據《電力(線路)規例》規定,註冊電業承辦商及工程人員於完成固定電力裝置工程後(包括完成修理、新裝、改裝或加裝等工程後),以及在通電以供使用前,必須先檢查及測試有關裝置,並簽發《完工證明書》(即機電工程署表格WR-1),以確認已完成電力裝置符合《電力條例》及《電力(線路)規例》安全規定。
更換電力插座屬固定電力裝置,故該註冊電業承辦商及工程人員完成裝置後便向她簽發《完工證明書》。
2.電力裝置擁有人毋須向機電工程署遞交《完工證明書》,但應將證明書妥為保存,以供日後參考之用。
若對電力裝置安全有任何懷疑,應立即安排註冊電業承辦商/工程人員進行檢查,或致電政府熱線1823查詢。如欲查閱註冊電業承辦商及工程人員的登記名冊,可親臨機電工程署客戶服務部(九龍灣啟成街3號)或各區民政事務處的諮詢服務中心,或瀏覽機電工程署網頁www.ems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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