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譚暉報道】港府上周三公布外傭每月加薪五十元,並列出舊有合約可獲寬免的安排,但菲律賓駐港總領事館在港府公布加薪當日,卻自行決定即日起僱主必須支付新工資,領事館才會予以確認,引起僱主不滿。在港府斡旋後,菲律賓駐港總領事館最後願意作出讓步,在下月八日或以前交給領事館核實的合約,僱主可沿用舊工資。
港府於本月十八日公布外傭薪金由三千二百七十元加至三千三百二十元,但在公布日或以前簽訂的僱傭合約,只要在六月十五日前送交入境事務處,僱主可用舊工資聘請外傭。但菲律賓駐港總領事館卻擅行決定,即日起所接到的合約,不論何時簽署,一概要用新工資才予以確認,這項安排惹來部份準菲傭僱主不滿,批評這是不公平。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張建宗就事件於本周約見菲律賓駐港總領事,重申港府給予舊有合約的寬免安排。會後,菲律賓駐港總領事答應依從港府安排。
可向領事館查詢
據了解,在新安排下,只要在本月十八日或以前簽署的僱傭合約,若在六月八日或以前送交領事館核實,僱主也可沿用舊工資。僱主可隨時向領事館查詢。
不過,上周已乖乖遵從領事館要求而支付新工資的準僱主楊小姐,對自己白白要多花兩年、共一千二百元的工資,大呼不值。她說,自己早在四月中已簽訂僱傭合約,僱傭公司在港府宣布加薪的翌日將合約交予領事館但被拒,理由是她沒有按新工資支薪,於是她惟有改以新工資簽約,豈料領事館本周又改為接受寬免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