滷水鵝大王被追討賠償

滷水鵝大王被追討賠償

【本報訊】四月初遭兇徒斬傷的「滷水鵝大王」、潮州菜食肆「汕頭澄海老四」集團創辦人李明,昨遭四名前股東入稟高等法院,指他騙四人注資四百八十萬元後,違反合約,沒開設聯名戶口及擴張菜館業務,更一度威迫四人將已投放的資金給他作為私人用途,四人遂要求法庭頒令,下令交代帳目及賠償。

聲稱年賺三百萬

四名原訴人黎秀庭、江德豪、陳定州、及林立佳(均為譯音),於入稟狀指,被告人李明為汕頭澄海老四菜館的獨資經營者,於○三年十月十三日向四人稱菜館利潤可觀,每年可賺三百萬元,邀得四人注資,以擴張業務。但原訴人指李明沒有遵守合約,開設聯名銀行戶口,更沒交代生意帳目及瓜分利潤,當解除合作協議後,卻於九龍城舊店附近及馬鞍山以同名或近似名稱開設菜館,是違反合作協議。
案件編號:HCA9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