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控告基金經理梁紹鴻炒燶外滙一案,昨在高院續審。黃英豪作供時強調相信梁紹鴻,才以他打理外滙基金,否認梁是以大鴻輝董事身份與他洽商;又指黃家該次投資保守,蝕掉二百萬美元,僅佔一九九一年的投資項目百分一至二,亦即當年的總投資,達一至兩億美元。
黃英豪及父黃乾亨是法律界名人,九一年透過家族公司WycombeInvestmentLimited,交託二百萬美元予已故富商梁顯利兒子梁紹鴻投資,而地產商郭炳江及方潤華亦分別注資一百七十七萬美元及五十萬美元,惟梁疑作極高風險投資,結果將資金蝕得一乾二淨。
稱信任梁紹鴻
黃英豪昨在庭上供稱,梁紹鴻是其好友,認識五年,初時沒有業務往來,梁投資外滙有道,聲稱一年賺九位數字利潤,較渣打銀行還多,令人驚訝,但不知他是專家抑或只是幸運的門外漢。黃英豪指梁出身名門,故信任他,以梁本人打理基金,絕非辯方所指梁的身份是大鴻輝董事,黃說他對大鴻輝一無所知,亦無任何業務往還。
黃又指出,郭、方二人及黃家對該次投資保守,不願冒高風險,黃家所蝕的二百萬美元,只佔九一年投資項目的百分之一至二。
案件編號:HCCL6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