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公路營業稅統一減至3%

內地公路營業稅統一減至3%

【本報訊】財政部及國家稅務總局本月11日發出通知,為了促進內地高速公路建設的發展,經國務院批准,自6月1日起,按各省市公路經營企業收取的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入而徵收的營業稅,稅率統一減少兩個百分點。
江蘇寧滬(177)、四川成渝(107)、浙江滬杭甬(576)及安徽皖通高速公路(995),昨晚先後發出通告公布上述通知。皖通表示,該公司繳納的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入營業稅,稅率將由目前5%減至3%,將對公司帶來正面影響。目前所有公路公司營業稅稅率都是5%。
浙江滬杭甬表示,相信營業稅的下調將可減輕集團稅務負擔,從而進一步增強集團未來前景。
市場人士普遍相信,隨着內地經濟及運輸發達,高速公路使用率高,減低營業稅率有助提高公路公司的收入及盈利;對於部份因擴建進行分流的公路公司,更可以彌補部份收入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