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賽因也有尊嚴 - 吳靄儀

侯賽因也有尊嚴 - 吳靄儀

英美報章刊載侯賽因在囚禁中穿着內褲的照片,引起伊拉克人民的激烈反應。有輿論指責這些報章,侯賽因曾經是伊拉克人的總統,應受到尊重;也有人反駁,侯賽因十惡不赦,不應享有任何權利。美國白宮發言人宣稱,日內瓦公約保障囚犯的人道對待,刊載侯賽因在囚禁中的生活的照片,很可能已牴觸公約。
每個人都有最基本的不可褫奪的尊嚴,不因為這人是甚麼國家元首,享有過甚麼崇高地位,也不因為這個人是好人,或者應視為清白無辜的人。人權就是無分貴賤善惡,都必須受到尊重的基本權利,是他作為「人」的基本尊嚴,這是文明社會的一道不可踰越的界線。
所以受審的疑犯無論罪名多重,在法庭上也須讓他穿上自己的常服而不是囚衣;即使已被判有罪,因上訴出庭,也是一樣。古人說,「士可殺而不可辱」,把尊嚴放在生命之上。生命已是基本權利,尊嚴更加基本,不單只「士」,對任何人也是一樣。中國古代,這個觀念不受尊重,犯人戴鎖擔枷、遊街示眾、臉頰刺字,不一而足,種種侮辱性的對待,就是不視這些人為「人」。酷刑違反人權,正是因為酷刑剝奪一個人的基本尊嚴。
美國官方連忙發表聲明,無疑是為了擔心伊拉克人民的情緒進一步惡化及得到支持,但群眾發動的侮辱尊嚴只有更可怕。最令我不寒而慄的歷史故事,是袁崇煥被凌遲處死,恨極他的人民一擁而上,要啖他的肉;馬嵬坡故事中,楊妃被絞殺,死後屍首遭軍士馬蹄踐踏。這些並非古時才會發生的事,所謂文明現代的世界,一樣可以以不同形式出現,所以必須嚴格防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