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子 - 吳靄儀

產子 - 吳靄儀

今天要效法文抄公,抄錄別人的意見,作自己的文章。但此舉理由充分:第一,原作者是李志喜資深大律師,她的高見值得廣為傳送;第二,原文是英語,我用中文轉述,可以說得上有增值作用。
李志喜認為政府打算提出的反種族歧視條例草案,故意不包括內地來港的新移民,真正的原因是現時社會上對新移民的偏見和歧視對政府有利,最好持續存在。一個例子就是最近再成熱門話題的內地孕婦來港住院產子事件;電台節目的聽眾來電話絕大多數為這些婦女造成醫院收費損失磨拳擦掌,只有一人指出內地來的孕婦之中,不少是丈夫為香港居民。李志喜於是說:

「我們不妨想想一個在內地娶妻的香港男子的處境。他在香港工作,為香港的繁榮出力,甚至可能付交入息稅;假如香港和內地的政策不是那麼僵化,他的妻子早已能來港與他同住,孩子也自然會在香港出生。可是在現行政策之下,這對夫妻就要兩地分開,等待多年才能在香港團聚:等候時期是一至五年不等。他們在內地所生的孩子,在《基本法》之下,享有香港居留權,但在現行法規之下,就要等幾年才能享受到這項權利。在這種情況下,不少夫妻決定要讓孩子在香港出生,實在不足為奇。
「妻子繼續留在內地,並非出於丈夫所願。如果他的妻子在香港的醫院生產,最公平的收費,就是視她與香港居民無異。至於跟香港毫無連繫的婦女,那就按照向外國人在香港住院收的費用的水平看齊好了。」我十分同意。希望更多香港人會站在我們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