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靄儀倡離任特首過五年冷河

吳靄儀倡離任特首過五年冷河

【本報訊】研究特首薪酬及離職後安排的獨立委員會,正收集議員對離任特首安排的意見。身兼立法會議員的45條關注組成員吳靄儀昨在香港電台節目《給香港的信》中建議,為離任特首設立五年「過冷河」時間,規限特首在卸任後五年內,不能受聘於私人機構或從事商業活動,以免引起利益衝突。
吳靄儀昨在《給香港的信》中提及,特首掌握政府內部機密資料,認為在特首卸任後五年內,除非得到政府批准,否則不可受聘於任何私人機構或從事商業活動,涉及慈善和學術的活動則不在此限。

反對享永久福利

對於有意見指,規管過嚴或令特首人才卻步,吳靄儀並不同意,強調過於重視個人得失者,並不適合當特首。她又認為,「前特首」職銜不應被視為終身享有的身份,反對向前任特首提供永久座駕、司機及保鑣;也認為只應在有需要時,才向前任特首提供辦公室及秘書服務,更反對向離任特首發放退休金。
該委員會主席黃保欣接受查詢時稱,目前收集到的意見已是「七七八八」,暫定如期在本月底向政府提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