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座予傷殘人士不光是公共交通工具上的指示,澳洲維多利亞省政府正打算立法規定市民必須讓座給孕婦、老弱傷殘、病者及其照料者等等有需要人士。假如拒絕讓位,最高罰款三千港元。
三衰六旺,老弱傷病,今時今日未到你,難保有一天你會急需別人讓出來的座位。可是,強制性讓座給孕婦,就有點那個。懷孕不是婦科病,老年嘛,高齡是有的,但除非是羅馬利亞那位66歲退休女教授,她年初剛剛做了媽媽,但紀錄很快會被預產期在七月中的塞爾維亞黑山區一名67歲婦人打破。兩位六字頭勇敢老媽頂住大肚子迫地鐵的話,再硬心腸的乘客也會肅立致敬,曾蔭權還有可能頒她大紫荊章。
正常年紀的準媽媽,大概不能視為傷病弱者。認真秤一下,她是一開二,如果是雙胞胎,跟她打架,就是以一敵三,真正強弱懸殊冇得鬥!孕婦增磅速度像重量級拳師,隨時五六十磅上身,把大肚子壓過來,隨街見到的那些排骨纖體妹,準會砸死她們兩三個!當孕婦是弱者,肯定你有病。
懷孕不是必然,我身邊的朋友都是不婚不生族,叫她們體諒大肚婆,幾難。孕婦,最怕一闊臉就變,老是擺出一個你要讓我的高姿態。可是,乘客沒搞過你,肚裏面那個又不是契仔,幹嗎要讓。更何況,叉腰阻住你視線的惡婆比河馬還醜樣,地鐵可不是亞馬遜河,乘客雖然在釣魚,但不是鱷魚,幹嗎要忌你三分。
大肚不是大晒,除了經手人要負責,其他人可不必騰雞相讓。我懷孕時無人察覺,跟普通迫車乘客無異。從懷孕到做阿媽,已經預備好要企硬下去,冇價講,沒有承讓這回事,唔使客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