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手腳被叮一晚捉蝨135隻<br>樓下業主控樓上漏水致蝨患

女兒手腳被叮一晚捉蝨135隻
樓下業主控樓上漏水致蝨患

【本報訊】兩年前遷入樓齡三十年鰂魚涌惠安苑的夫婦,懷疑樓上單位持續漏水,以致浴室、廚房及睡房的天花出現水迹及剝落,並因潮濕滋生大量蝨子,咬遍其九歲女兒的手腳,業主夫婦不滿對方拒絕維修,昨入稟區域法院指控樓上業主疏忽,申請禁制令,阻止樓上業主再令單位漏水,並索取賠償。
原訴人為鄭志榮、盧綺霞及二人的九歲女兒鄭汝清(譯音),他們居於惠安苑某座一個七樓單位,答辯人則為居於樓上八樓的業主何樹華及陳燕芬。

天花長期潮濕

原訴人盧綺霞昨向記者表示,她們一家人於○三年中遷入現址,數月後浴室及廚房的天花開始出現水迹及剝落,其後睡房的天花亦遭殃,而天花長期潮濕,滋生大量蝨子,而搬入時曾重新裝修及訂做全屋傢俬,又沒有飼養寵物,因此確定蝨子不是來自傢俬。
盧女士續稱,其後她發現女兒的身體出現紅點,尤以四肢最多,感到痕癢,初時以為她患上濕疹,後來經數名醫生確定女兒被蝨子叮咬,她強調蝨子一日未清,女兒的情況不會有所改善,仍須靠塗藥膏治理。盧女士因懷疑樓上單位漏水滋生蝨子,遂將有關蝨子樣本交予食環署化驗,她在一晚便收集到一百三十五隻蝨子,食環署着她找私人滅蟲公司,由於該些蝨子容易在潮濕環境滋生,私人滅蟲公司建議先改善天花的漏水情況,再殺滅蝨子,否則「治標不治本」。

入稟要求維修

盧又指出,起初出現漏水情況,她並未確定是否由答辯人單位造成,遂要求管理處調查漏水源頭,管理處亦多次派職員進入答辯人單位查看,盧本希望與答辯人以和平的方式解決事件,但答辯人拒絕再讓管理處職員進入其單位查看,亦不再理會她,原訴人為免再受漏水滋擾,才無可奈何循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盧女士說她們不會因此事搬走,至於索償金額多少,則留待法庭裁決。
入稟狀中指出,自○三年十二月開始,答辯人單位漏水,損毀了原訴人的浴室裝修,由於漏水的情況持續,○四年四月,其浴室充斥難聞的發霉味道,至五月,漏水情況延伸至廚房,令廚房內的裝修損毀。
入稟狀續稱,原訴人指答辯人的單位漏水,導致原訴人單位惹上蝨患,其九歲女兒被蝨子叮傷,患上皮膚病。原訴人雖多次透過律師要求答辯人改善漏水情況不果,認為對方疏忽,遂入稟申請禁制令,希望杜絕漏水情況,並索取賠償。
涉案的惠安苑樓齡已達三十年,全部單位面積逾千呎。
案件編號:DCCJ2370/05

原訴人將家中發現的蝨子用膠紙黏着收集在紙上,然後交予食環署化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