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圓明園繼出租湖心島遭到質疑後,又被踢爆園內竟建有三十座四合院式的別墅供出租,每月租金為四千至五千美元(約三萬至四萬港元)。對於為何能在國家文物保護單位內建造別墅出租,圓明園管理處竟表示,別墅群在十多年前建造,是合法項目。
從圓明園遺址公園南門內約五、六米處,隔着低矮的圍牆,可以看到一座琉璃瓦牌樓,上書「萬春園」,再往裏面便是綠樹掩映中的一排排四合院,與圓明園管理處相接處,還懸掛着「非遊覽區,禁止入內,違者罰款」的告示牌。
30座別墅10多年前落成
北京的記者試圖到萬春園內一探究竟,卻被保安攔住,只好以租房名義與萬春園公司聯絡。對方表示,院內的別墅都是四合院形式,每套建築面積約三千平方米,月租金在四千至五千美元;不過,現在別墅都出租出去了,估計要到明年才有空房子。
萬春園公司辦公室林主任後來接受採訪時說,這片四合院建於一九九二年,佔地五十畝左右,共有三十座別墅。他強調,建這些房子在當時都是經過層層審批,有一整套合法手續。在十多年前,既要保護文物,又要安置農民,進行開發,圓明園管理處實際上也做了很多工作,現在當然可以按照法規進行整治,但對於過去事情的評價,不應脫離當時的歷史條件、政策條件、組織結構等,否則就不能稱之為客觀。
事實上,圓明園在一九八八年已被納入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二○○○年一月,北京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在草擬圓明園遺址公園的規劃時,也批評萬春圓與遺址的氛圍不協調。
現為人保集團會議中心
面對外界對萬春園的質疑,圓明園管理處副主任朱紅表示,萬春園是在十多年前由管理處和一家香港公司合資建設,「當初建這個項目時,通過了政府立項,(北京)市有關部門按照手續進行了批覆,是一個合法項目。」
朱紅說,最近幾年,香港公司退出,將萬春園轉讓給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目前是人保集團用於接待和開會的主要場所。而中國人保集團證實,萬春園是集團的會議中心。至於該不該在遺址公園建別墅,朱紅解釋,因涉及上幾任領導,她不太清楚也不好評價,「這是一個歷史遺留問題,比湖心島出租問題更複雜。」
北京《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