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入境處檢討 免僱主誤墮法網<br>《百法百眾》嘉賓齊轟外傭條例

促入境處檢討 免僱主誤墮法網
《百法百眾》嘉賓齊轟外傭條例

【本報訊】外傭工作限制的法律爭拗引起公眾關注,香港律師會及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均批評,現行聘用外傭的條例是惡法,當局應檢討及修改免僱主誤墮法網。而日前在無綫《百法百眾》節目中評論模擬外傭個案的律師顧張文菊堅持當日所提法律意見正確,並無誤導。她又指入境處當日起訴羅玉嫻案是錯誤,該處應認錯。 記者:謝明明

無綫電視法律常識節目《百法百眾》昨特別推出號外節目,討論今次爭拗事件。部份出席的嘉賓炮轟現時聘用外傭的條例是惡法,有太多不清晰地方,容易令僱主墮入法網;其中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副主席羅軍典批評法例過嚴:「條例寫得好僵硬,咩嘢都話唔得,我覺得當局應該修改吓條法例,清楚列出咩嘢情況下可以豁免,對僱主可以寬容啲。」
香港律師會理事馬華潤也同意,律政司應該檢討有關條例,他會向律師會反映有關意見,研究與當局討論該問題。

法律意見非所有個案適用

顧張文菊則澄清,當日她是根據食環署行政及發展部總行政主任羅玉嫻案件作藍本評論,強調當日提出的法律意見正確,但承認若可解釋清楚,令市民明白不同情況下仍有機會被起訴,她又提醒市民一宗個案的法律意見並不適用於所有個案。
嘉賓之一的時事評論員周融指:「咁你係錯,你講嗰樣嘢話無犯法,其實你講可能係告唔入,但入境處早已向律政司諮詢法律意見……」顧即搶着說:「唔係我應該認錯,而係入境處應該認錯,入境處根本唔應該告呢件案件,如果佢咁告,正如惠康案,咁我哋defend(辯護)係維護市民,唔係我哋defend錯,係告嗰個人係錯,你點樣可以黑白不分!」

入境處拒絕派員出席節目

周融則說:「站於市民角度,並非告唔告得入,而係會唔會俾人告,如果佢犯咗法,佢俾人告,可能佢搵到個好律師,告佢唔入,但係佢已經一身蟻,所以你用嗰個案去答,咁情形下可以話告唔入,但唔代表佢無犯法,兩者之間有好大差別,你應該講得清楚。」
另一位律師關惠明指,模擬個案中僱主是「間唔中」叫外傭往其名下寓所照顧家人,非蓄意濫用外傭;他又指中國人視雙親及近親為家人,與西方觀念不同,故他認同顧的意見。
對被指誤導觀眾,顧張文菊節目後說:「好無奈,如果聽清楚個案件係有咁多個元素,喺呢種特殊情況下會被判無罪,只要明白呢點,咁就已經達到目的,我哋要再上嚟呢個節目就係希望假如有任何誤導嘅都可以澄清番。」
入境處昨拒絕派員出席《百法百眾》號外節目,只肯透過錄影重申外傭的僱用限制,節目主持鄭裕玲對此感到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