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廚師三度乘妻子外出購物時,在家中非禮患嚴重弱視近乎失明的八歲女兒,女兒雖向老師披露事件,但不忍父親坐監,拒向警方透露詳情,直至父親將事件向警方和盤托出。法官指被告濫用了女兒對其信任,一次又一次非禮年幼女兒,須判監禁刑罰,最後判入獄兩年。
三十六歲被告,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三年七月至○四年七月間,三度非禮當時年八歲的親生女兒。報告指被告精神及心理上沒有問題,法官彭鍵基亦指被告清楚自己犯案。案情指出,女事主患有嚴重近視及散光,至○三年已失明,就讀為盲人專設的寄宿學校,周末才回家度宿。○四年七月初,事主在性教育課後,向舍監吐露父親曾脫下她的衣服,以下體擦向她,她不喜歡父親這樣做,但又表示很愛父親,不希望他坐牢,在警方調查間,不肯透露非禮詳情。
案件編號:HCCC7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