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時工資保障宜謹慎

     工時工資保障宜謹慎

譚偉庭

最近有政黨重提「最高工時」、「最低工資」的勞工保障,圖以法例解決超時工作、薪酬受壓情況,並改善僱員的家庭及個人問題。
除非「最高工時」與「最低工資」一同推行,若只任擇其一,必會對勞、資及政府三方帶來損害。只要僱主不願上調薪酬開支佔總營運成本的比例,勞方必然受損。「最高工時」意味僱主要一方面增聘人手完成工作,另一方面降低員工薪金以維持相若工資成本。
而「最低工資」意味僱員薪酬上調,僱主要減少員工數量來維持相若的薪酬開支。前者使僱員收入下降,後者令員工工時增加、甚至失業,這還不是勞方損失?
而資方及政府亦會受到影響。在某行業實行「最高工時」,該行業的薪金水平將普遍下調,業內僱員數字會因此出現萎縮,導致資方難以招聘足夠人手。離開的僱員又有多少因不願接受低薪而領取綜援?同樣,「最低工資」使僱主以延長工時來解決人手不足的問題,但實際營運效率及服務水平總會受損。
有人以為在所有行業同時執行「最高工時」及「最低工資」便可保勞工利益。但是,香港正面對嚴峻的區域及全球競爭,節省成本、提升效率才能競爭及生存,我們怎可反其道而行?行政干預更會影響各行業在勞務市場的相對競爭力,引致不公平及人力錯配,更令香港整體受損。
反而若推行「每周工作五天」,勞資雙方在協調上可更具彈性。資方便不需提高薪酬開支、裁員;勞方亦可更充份地休息,在紓緩壓力外亦有利進修,香港的競爭力便得以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