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審計署早前炮轟郵政署耗資逾二億元購入的郵件機械處理系統,實際表現只及合約訂明的一半。多名立法會議員昨質疑郵政署為節省六百萬元,竟然把位於赤鱲角國際空郵中心的郵件機械處理系統測試期,由九十日縮短至六十四日,但最終整個系統不符要求。
立法會帳目委員會昨公開聆訊,民建聯的劉江華指,郵政署在九五年時已知新機場會延遲開幕,但仍未能確保新系統進行足夠測試,而且縮短測試日期是不可接受。郵政署署長蔣任宏解釋,由於員工初期未熟習新系統,但承辦商已開始支援工作,因此提出將測試期由九十天縮短至六十四天,以節省六百萬元。
有關系統設於機場國際空郵中心內,由九八年開始運作以來,閱讀、分揀信件表現都只達合約最低要求一半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