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挑戰補選特首任期的立法會議員陳偉業,在人大釋法後,撤回其司法覆核申請,但以港府不必要地尋求人大釋法等理由,要求港府承擔其訟費,高等法院法官夏正民昨頒布判詞,逐點反駁其理據,並拒絕要求。
法官夏正民昨判案說,解釋憲法文件,是複雜問題,現階段不能斷定港府毫無勝算,而且案件已中止,法庭不會深究雙方論據,否則便是濫用法庭時間,令繁忙的排期表百上加斤。
官:港府尋求釋法屬合法
法官續指,人大常委會有權釋法,不必源自任何訴訟,亦不限於終審庭援引《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作出請求,故今次港府尋求釋法,亦屬合法,而署理特首向國務院解釋提請釋法理由的報告,亦沒嚴重錯誤,或用心不良。
對於港府是否因立場反覆,自製危機,招惹市民興訟,法官認為陳提出司法覆核時,港府已有確定立場,雖有爭議性,但不應受斥責,港府沒叫市民興訟,而且陳已因興訟出於公眾利益,不必承擔港府訟費,遂不再頒訟費命令。
案件編號:HCAL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