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非執行主席年薪70.2萬

證監非執行主席年薪70.2萬

【本報訊】立法會開始討論分拆證監會主席的條例草案,政府建議,日後證監的非執行主席薪酬,將以現時證監非執行董事每年薪酬的3倍作為基準,即年薪70.2萬元。不過,議員質疑該水平偏低,劉慧卿擔心只有「大亨或世家子弟」才會考慮該職位,難以吸引人才。

議員憂難吸引人才

根據政府的資料,現時設有非執行主席的公共機構,以地鐵(066)主席的年薪最高,介乎50萬至100萬元;機管局及九鐵的主席則為22萬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何鑄明表示,政府建議的證監主席並非兼職角色,而是期望他有足夠時間履行職責,所以可能須投放全職時間去做,但出於服務社會性質。
昨日到立法會發表意見的證監會主席沈聯濤指出,上市公司有分拆主席及行政總裁的做法,是因為理論上主席應代表股東利益多於管理層,但法定監管機構的主席及總裁,均須代表公眾利益,若主席並非全職性質,而同時擔任其他職位,將難以避免置身於利益衝突的情況。
他又指出,草案並無清晰釐訂日後證監主席的問責性。「現時的條例十分清晰,由我為決策負最終責任,但新例只說行政總裁須諮詢主席意見,並無說明誰作最終決定,究意是主席抑或行政總裁?」
不過,90年代初,曾任證監副主席的執業律師白嘉道認為,與海外證監機構比較,現時香港證監的制衡不足,證監職員身兼制訂規例、調查、檢控及制裁權力於一身,但非執行董事發揮監察的角色不足。
議員則質疑草案內容過於簡單,草案將於本月底繼續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