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塞車 - 左丁山

大塞車 - 左丁山

五月九日九龍交通大擠塞,藝術B自觀塘教完書,一駛架車去太子道,就立即身陷重圍,用咗四個半鐘頭先至返到屋企。塞得咁緊要,當然一肚氣,但佢講到塞車最辛苦之處,就係便急,急到滿頭大汗,幾乎「爆肚」,呢個時候先至明白曼谷人點解要在車內放置幾個膠袋。
咁谷住,自然搵政府高官鬧幾句,發洩吓。惡佬明同佢講:「香港嘅街道使用率,可講係高到百分之九十九,偶生意外,塞車難免。我哋做建築嘅,見到有棚架倒塌,大樹橫倒馬路上,有乜法子吖,鬧高官鬧兩句咪算囉,再鬧都冇意思。」

塞車係天氣之錯,意外之錯,制度之錯,與高官能力無關。惡佬明從啲三行判頭界(馬場周時碰到)聽到,棚架倒塌之時,政府中下級官員打電話叫人去善後,但冇講價錢(因佢唔話得事),又唔講以後有乜好處(講親就犯法),啲三行人士話:「去拆棚係唔使招標,價低者得呀?條數點計,邊個孭先?」中級官員完全唔識答,唔敢答。吱吱咗咗,最後有高人打電話嘞,先至有人去開工,但一出發就陷入車陣中,插翼難飛,於是大家咪塞囉、塞囉,慢慢嚟,時間會解決問題。
公務員早已懂得「程序為主,目標其次」嘅保命主旨,凡有事情,即使最緊急嘅,如果不合廉政守則、公務員程序,一於唔肯運用酌情權,以免惹禍上身。邊個先至夠膽用酌情權(譬如不需招標,立即叫人清理街頭)呀?咪就係有資格問責之人囉,佢唔親自講一句:「有事我孭」,其他官僚睬你都儍,顧住份長俸職位最緊要,故此惡佬明對藝術B講:「將就吓啦,將來都會有同樣事發生㗎,希望到時能夠以第一時間發布大塞車消息,阻止駕車人士駛車入死胡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