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加強監察旅遊發展局運作,要求旅發局每季提交核數及財務報告,當局提供資料顯示,旅發局共有十二名高層人員平均月薪達十三萬元,佔員工總數百分之四,而七成三員工平均月薪更高達二萬四千元或以上,有立法會議員去信審計署,要求審核旅發局運用公帑成效。
要求監察撥款效益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堃昨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李華明提問時指,旅發局本地和海外辦事處目前有二百八十九名員工,當中十二人平均月薪達十三萬元,六十七人平均月薪為五萬五千多元,一百三十三人平均月薪約二萬四千元,七十七人平均月薪一萬三千多元。
港府早前額外撥款四億四千萬元予旅發局於未來兩年推廣旅遊業,經濟局昨表示就這筆額外撥款,已要求旅發局提交分項核數及財務報告,並提交季度報告以監察成效。
李華明指旅發局有百分之四人員薪酬達首長級水平,他質疑以一個半官方機構是否需聘用如此多高薪人員,他又表示已去信審計署,要求監察旅發局運用上述四億四千萬元撥款的效益,「做緊嘅時候就要監察,否則隨時變成巨星匯翻版,枉花一大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