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主席李永達表示有意參選特首,能否拿到一百名選舉委員的提名尚屬疑問,已招致某些組織和人士冷嘲熱諷,極盡公開奚落之能事,令我感到十分詫異。我自己經歷過多屆立法會選舉,差不多每一屆都在不同議席出現強弱懸殊的競選,卻從來沒有見過處於弱勢的候選人遭受過對手、選民或公眾的公開嘲諷或奚落,儘管私下認為這些候選人「不自量力」,甚至思疑他們是意在利用選舉,自我宣傳一番,也沒有人會公然這樣說,因為任何合乎法定資格的人也有權參選,這是他的公民權利,社會必須尊重。
有人說:可是,這不是普通選舉,是特首選舉,明知沒可能當選也要參選,就是搗亂、藐視特首選舉的莊嚴。這種說法不但毫無理據,而且與事實不符。當年第一任行政長官選舉,中央早已選中了董建華,然而仍有其他特別邀請的候選人隆重其事地角逐一番,顯然中央不覺得褻瀆了神聖選舉,市民當然深知整個過程只是形式上的選舉,但也不曾譏諷其他候選人做戲。
另一頭也有人不認同李永達參選,因為他們認為這不啻承認了小圈子選舉。這個想法不是沒有邏輯的,民主派主動踏入建制,企圖透過參與推動改革,撐闊民主空間,的確是很具爭議性的決定,支持與反對也一樣有值得尊重的道理。但是,君子和而不同:意見不同,也不會是奚落對方的正當理由。
在正常的選舉,我們不必批評任何人參選,誰應當選落選,自有選民決定。小圈子選舉,不受歡迎的挑戰者更易對付;何必奚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