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擺花街有間餅店,由於彭定康先生在任港督時,喜歡吃這裏的蛋撻;曾名震一時。近期,由於零售業好轉,店舖業主無不乘機大幅加租,這間餅店的業主當然不會額外對租客仁慈,據說一次過要加一倍有多。可惜這間餅店並未得益於自由行,平時生意亦不見得怎麼好,老闆沒有信心可藉蛋撻大幅加價去適應新的租金,只好選擇結業。
施永青
中原集團主席
這種事件其實無時無刻在香港各處發生,可能由於彭定康效應,今次事件竟引來不少社會的關注。連主張自由市場的自由黨,也有成員高調地為餅店出頭,希望業主能收少一點租,讓這間有特殊意義的餅店可以繼續經營下去。
社會輿論似乎亦一面倒同情租客,紛紛指摘業主無良,只顧加租,不顧租客的承擔能力。有不少記者亦特地來電,要我評估一下,該店的合理租金應在甚麼水平,語調中暗示:我應站出來主持公道,齊來批評業主加租過份。
我對傳媒這種取態並不認同,我認為:在自由經濟的社會裏,租約到期,業主就有自由按照自己對市況的了解去釐定新的租金。這是他的私有產權,輿論不應施壓,否則市場機制就會受到破壞。只要業主沒有私下訂立攻守同盟,齊齊加租迫租客就範,社會不應隨便干預業主的加租自由。
自由市場的租金,受制於供求關係。業主要求不合理,租客有權選擇不租,但沒有權要求業主一定要按租客認同的租金出租。世上又不是只有一個業主,租客一樣可以選擇講情理的業主,在新的位置重新開展生意。同樣理由,如果業主認為:市面上應有其他租客有更高的承租能力,他也一樣有權另覓新租客。
即使在有保護租客法例的地區,一般亦只會保護住宅樓宇的租客,不會延展至商業經營的租客。香港最近連保護住客居住權的租務法例也取消了,為何社會仍會這樣不理性,企圖利用群眾壓力,去保護個別商業經營性質的租客?
社會根本不用擔心所有的業主都貪得無厭胡亂加租。業主錯誤釐定租金,是會有後果懲罰的,加租過高,自然沒有人肯租,納空租是有成本的。
市場是在不斷演變的,根本沒有一個方程式可以精確推算出合理的市值租金。市場運作的方式,是讓不同的業主,各自作不同的嘗試,看看誰釐定的租金既有租客承接,又不至於相對偏低。業主一般的做法,都是盡加,加到無人肯接才調整下來,總好過加得少,簽了租約後,要兩三年後,等租約到期後再考慮加租,那時可能已是另一個世界了。
當然,這種盲目嘗試,常有無辜的受害者;業主訂錯租,租客被趕走,業主卻找不到新租客,大家都沒有好處。但市值租金只能由這種不斷討價還價、通過好淡爭持,才能產生。若想透過群眾進行公論,根本不可能達至市值租金,反會破壞市場機制。我寧願看到個別商店無辜結業,也不願看到自由市場的機制無法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