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逾10萬畢業生投勞動市場<br>職介所四個月增15間

每年逾10萬畢業生投勞動市場
職介所四個月增15間

【本報訊】逾十萬名應屆畢業生即將投入勞動市場尋找長工或暑期工之際,勞工處提醒求職者,如果透過職業介紹所找工,事前必須確定職業介紹所持有合法牌照,而介紹所不能收取任何影印費、面試費等雜費。由於勞動市場活躍,處方在今年首四個月,已額外發出十五個新的職業介紹所牌照,令全港幫助本地僱員求職的職業介紹所增加至五百六十四間。 記者:譚暉

本港每年都有約八萬名中五學生、兩萬名中七學生及一萬四千多名大學畢業生,除繼續升學者外,當中大部份人會在未來一、兩個月尋找工作,勞工處提醒這群年輕學生,求職時須注意各項求職陷阱(見表)。

無牌經營可罰五萬
勞工處勞工事務主任李志聰向本報表示,求職者若到職業介紹所找工,必須確定對方領有合法牌照才有保障。他說,任何人士若經營幫人介紹工作、或替僱主提供員工的業務,無論他有冇註冊成立公司、或有冇收取佣金,在法例上已被視為是「職業介紹所」而需要領牌,否則便屬無牌經營,被定罪後的最高罰款是五萬元。他指出,去年處方接獲的八十八宗投訴中,有十三宗是涉及無牌經營的投訴。

不法者被吊銷牌照
李志聰續說,去年處方共吊銷了八個不法職業介紹所的牌照、並拒向兩宗申請個案發牌。他解釋,當中大部份個案被拒的原因,是勞工處處長相信有關經營者不是營運職業介紹所的適當人選。他舉例,個別經營者竟然教唆僱主去聘請低於法定工資的海外家庭傭工,又或教唆僱主不用給予外傭法定的勞工福利。本港現有九百多間專門介紹外傭的職業介紹所。
職業介紹所成功幫人找工後,只能收取首個月薪金的一成作為佣金,李志聰強調,若向求職者收取其他任何雜費,都屬違法。若對職業介紹所的牌照有懷疑,可致電勞工處的查詢電話:28523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