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擊證人重返現場講述經過<br>醫科生釀車禍死者家人誓追究

目擊證人重返現場講述經過
醫科生釀車禍死者家人誓追究

【本報訊】黃大仙竹園道前日發生的奪命交通意外,警方東九龍交通部人員昨日下午三時許,帶同一名目擊事發經過的四十餘歲男子重返車禍現場,由證人講述事發經過,進行案情重組,逗留約十分鐘離去;而死者呂君樑的家人昨日仍未平復哀傷情緒,誓言要追究肇事司機責任。
死者呂君樑(二十七歲)的三哥抨擊本港酒後駕駛的刑罰過輕,未能發揮阻嚇作用,倘法庭最終審判結果未能令家人滿意,他們會考慮循民事途徑,向涉案的私家車司機追討賠償;而其弟君樑生前有購買保險,但不太清楚實際賠償金額,希望足夠支付弟弟的殮葬費。

現場常有車輛違例
呂母則埋怨車禍現場路邊常有車輛違例停泊,即使明顯空間不足,司機仍要將車泊入避車處,十分危險。她續稱,若事發時該輛貨車的部份車尾沒凸出馬路,君樑的電單車也不會撞倒貨車尾慘死。

年少時亦曾遇車禍
呂母又說,幼子君樑於兩歲大曾被車撞傷過,當時一家人居於油塘區的公共屋邨,她在清潔兼職幫補家計,一天她上班期間,君樑隨三名五、六歲大的兄長往踩單車,四兄弟橫過馬路時,君樑被一輛駛經的私家車撞倒,肺部受傷,送院留醫十多天後才出院。
事發前日凌晨三時許,呂君樑駕駛電單車沿竹園道駛至天馬苑對開時,遭一輛由中文大學醫學院博士生姓江(二十七歲)駕駛的私家車撞倒,致失控撼向路邊一輛貨車右邊車尾,再反彈至對面行車線,呂被拋出十米外頭部重傷倒地,送院證實死亡。
肇事私家車姓江司機事後不顧而去,警方根據車牌號碼追查車主,於一小時後在附近竹園南邨榮園樓對開停車場,以涉嫌酒後駕駛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名拘捕姓江司機,江被帶署調查後,准予保釋候查。

電單車司機呂君樑前日凌晨被私家車撞倒頭部重傷,送院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