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房屋署轄下三十六個位於屋邨的網球場,過去一年的出租率不足一成,每月的租場收入少於三萬元,不足以填補每月近十萬元的營運開支。有區議員批評是該些網球場地點隱蔽所致,房署強調會研究改變屋邨網球場用途。
該三十六個網球場分別位於十六條屋邨內,網球場於過去一年的平均出租率只有百分之七,每月租場收入估計約二萬八千元,遠較管理公司估計每個標準網球場每月營運開支約十萬元為少。
其中粉嶺嘉福邨商場天台的網球場,去年九月的出租率只有百分之零點六三,不足百分之一。雖然該網球場從兩年前起將場租減價一半至每小時二十多元,但租場的人仍然不多。居於北區的溫先生說,不少居民都不知道邨內有網球場出租,房署又沒有指示或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