鞏固憲制才能發展經濟

鞏固憲制才能發展經濟

戴大為(MichaelC.Davis)
「《基本法》四十五條關注組」成員、美國聖母院大學法學院訪問學人、香港中文大學法律系教授
終審法院最近就法輪功學員示威的案件作出裁決,再次提醒我們,憲法保障對社會極為重要。判詞不但闡明法治的重要性,更勸誡政府和公眾,市民示威的權利應該受到保護。此外,判詞又指出,寬容是自由社會的關鍵要素。言論自由遭到壓制,或法院未能捍衞言論自由,勢必嚴重損害香港社會及政治體制。

香港城市大學最近舉辦了一個學術會議,名為「人權與發展:亞洲國家的管治改革經驗」,再一次彰顯經濟發展繫於法治和公民自由的道理。來自中國、印度、東南亞及世界各國的講者均強調,企業會否投資於某一地方,其中一個重要的考慮,是法院有沒有清晰的權力,審查政府行為有否違憲(或《基本法》)。經濟發展趨近成熟的經濟體系,這一點愈加重要。
亞洲各國領袖卻往往不重視這些道理,沒認識到良好管治和遵守憲法,是發展和穩定的關鍵條件。多位講者均同意,按一般理解,良好管治包括:民主的選舉、高透明度的政府、自由開放的公共討論、保障公民自由,以及維護法治。

然而,我們常常聽到一些告誡,指政治自由和民主管治有可能導致社會不穩和混亂。民主會否削弱經濟發展?參與城大國際會議的專家學者都表示質疑。歷史告訴我們,社會不穩定並非源自民主,而且基於沒有民主。
在法治和民主體制的制約下運作的代議式民主,有助政治穩定和經濟發展,而其中的關鍵(正如終審法院判詞推崇備至的),在於建立憲制慣例和維護公民自由。
專制主義的支持者或會引用希特拉的例子,指民主選舉也會產生獨裁領袖。他們認為,專制國家(例如中國)的經濟也能夠蓬勃發展。這說法有其道理。終審法院這次判決有重大意義,原因正在於此。終審法院強調,必須落實《基本法》的承諾。要建立成功的民主制度,社會必須盡最大努力,遵守憲法的限制,維護公民自由和法治。沒有人希望選出獨裁者。

經濟發展會否受影響?是否必須有專制者的強力管治,經濟才能發展?毫無疑問,東亞的專制政權在低階的經濟發展取得巨大的成果。正如一位政治經濟學家形容,駐紮一地的土匪,總比游走各處的流寇優勝。但幾乎區內所有國家,一旦經濟發展至某個地步,就出現民主的呼聲。
成功的專制主義或會成為自己的掘墓人。隨着經濟發展,公民社會逐漸形成,政治體制面對愈來愈迫切的訴求。當權者的任務,是創造一個能夠回應政治和經濟發展的政治體制,建立高透明度的政府,促進公共討論及維護法治。這些都是一個成熟社會的條件,在一般情況以至出現危機的情況下,均能夠維護社會整體利益。

若社會能夠建立依照憲法管治的體制,就能夠有秩序地反映社會的不同利益訴求。若憲法和法律得以落實,就可以鞏固經濟體系參與者對經濟和政治體制的信心。而假如不能夠以憲制的途徑落實代議民主政制,社會惟有選擇以其他方式反映各階層利益,往往踏上貪污腐化和裙帶資本主義的道路。法律若不可靠,必須有額外的誘因才能吸引投資,從而埋下社會不穩定的種籽。
以上的考慮使我們再次認識到憲法體制和落實憲法的重要性。香港終審法院這次裁決,正是引用和捍衞這些體制。以上的考慮,也使我們認識到,憲政制度若要有效運作,必須配合民主政制。這是使社會邁向長治久安的不二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