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閱黃暐勝介紹深井晃子編的新書,《你不可不知的101個世界名牌》。一如所料,上榜的多是珠寶、服裝、皮包、手表、皮鞋和化妝品。為甚麼我們戀戀名牌?且聽書中作者之一的鹿島茂怎麼說:「一穿上名牌,就能從名牌擷取力量,舉手投足判若兩人」。穿上Burberry,感覺早已比穿蓑衣良好。一旦你知道英王EdwardVII亦是這名牌的Fans,說不定會驟覺紫氣纏身。名牌的Magic,竟神奇如此!
其實,單從Magic的功能看,在我們全國山河一窮二白的年代,幾乎凡是歐美貨品都是名牌。二次大戰期間,你用粗鹽擦牙,日子久了,變得食不知味。這期間,若有甚麼「海外關係」送你一條「固齡玉」(Kolynos)的牙膏,你試用後齒頰留香,那種幸福的感覺啊!只有「名牌」才能有此Magic。但在美國,這個名牌是DiscountStore常見的貨色。
美國出品的特效藥,因有專利,價格高昂。但專利權一過,食物藥物管理局(FDA)就會批准其他藥廠依方配製相同的品種上市。這種藥物,行家稱為Generic,因為價錢低了一大截,而藥是吃在自己肚子裏的,沒有甚麼炫耀身價的功能。假偉哥服用後如果還不失為一條偉哥,那Generic用家也不會覺得丟人現相。因此Generic大行其道。
如果皮包手袋只是為了盛載隨身物品,而風衣雨衣只為擋風雨,那麼LV和Burberry贗品的功能亦類同Generic。而且,只要人家看不出是假貨,這類贗品一樣有滿足虛榮心的Magic。照理說,幾可亂真的產品,既然尋常百姓也買得起,應該人人受落才是。道理上或可說得過去,但如果你對名牌的觀念是「形而上」的,認為名牌是藝術上一種Commitmenttoexcel,一種追求完美的承諾,那你應該不會對Generic感到興趣。假的東西沒有Commitment,因此也不會有Magic。不會讓你從中「擷取力量,舉手投足判若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