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城市大學一名三十七歲學生,在學校圖書館偷取學生的手提電話及銀包被捕,其後警方搜出其背囊及家中藏有合共七十六張八達通卡,他聲稱在學校圖書館及回收桶拾獲該批八達通卡,忘記將卡交回校方,該學生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三項偷竊罪,案件押後至五月三十日判刑。
三十七歲被告白雲龍,案發時為城市大學四年級學生,原被控五項偷竊罪,其中兩項罪獲不提證供起訴撤銷,控罪指他於○三年八月至去年五月,偷取七十六張八達通卡,及在香港城市大學圖書館內,偷取一部手提電話及一個黑色銀包,內有三張信用卡及學生證等財物。
裁判官索取被告的心理、精神、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才判刑,其間還押監房看管。
案情指出,去年四月三十日下午二時半,事主將手提電話放在學校圖書館的桌上,其後發現該電話失竊,他致電自己手電發現在被告身上,他在廁所守候被告出來,並質問被告,終取回電話,但電話繩及SIM卡被取走,事主報警求助。
警方在被告背囊起出涉案銀包,以及五十五張八達通卡,再在其家中搜出二十一張八達通卡,警誡下被告聲稱其中十五張八達通卡因學生在校內圖書館影印時遺下,其餘的在回收桶拾取,他忘記將涉案物品交回校方,一直放在背囊內。
案件編號:KTCC1483/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