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灣相思灣小坑口村一幅官地及相連一幅私人土地,被人非法開闢為行車路,方便泥頭車來往附近一村屋建築地盤,村民向地政總署投訴,西貢地政處兩次採取措施,包括擺放石躉及裝設護柱,阻止車輛來往,但均被人非法移走,方便車輛來往,地政總署指因難以當場「人贓並獲」,對目無法紀行為束手無策。
小坑口村村民黃先生投訴稱,去年年底,他位於小坑口村一幅私人土地,被人開墾成車路,方便大型車輛來往山坡上一建築地盤。「通去個地盤最近就係呢條路,但呢條泥路係政府官地,旁邊少部份係我嘅土地。」
「我就係見有政府官地同我嘅私人土地,俾人開墾做臨時車路而向西貢地政處投訴,但啲人真係好猖狂,地政處『種柱』想阻止大型車駛入,但冇耐就俾人拆咗,簡直係目無法紀。」
他說,他於去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去信西貢地政處投訴,但他等候至今年四月,始見西貢地政處人員在私人土地旁的官地,種上三支護柱,阻止大型車輛駛入;但不久,三支護柱即被拆去兩支,大型車輛來往自如。
村民說,他發現部份護柱被移走後,已即時向西貢地政處投訴,但一直不見有進一步行動,只好轉向《蘋果》投訴。
地政總署函覆本報查詢稱,西貢地政處為防止有人佔用政府土地,在今年一月三十一日已採取臨時措施,在小坑口村一幅官地上擺放兩個石躉,並張貼告示,禁止非法佔用政府土地行為。
其後,西貢地政處發現有人把石躉移去,故再以招標方式重新設置護柱,招標手續完成後,承辦商在四月份已到現場豎立三支護柱;然而,有人其後蓄意破壞並移走其中兩支。
由於事件涉及刑事毀壞政府財產,地政處已正式通知警方,要求警方調查及增派人員到上址巡邏,並會盡快安排重新設置護柱。
地政總署新聞組發言人表示,因現時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哪些人佔用官地及移走護柱,故西貢地政處只可盡量採取措施保護官地,並轉介警方跟進。
本報記者曾聯絡小坑口村山坡上興建中村屋的發展商,負責人鍾先生稱只負責「起屋」,並無非法佔用或挖掘政府土地,與官地被開墾為臨時車路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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