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員解碼:「財星」會否出口術?

分析員解碼:「財星」會否出口術?

持有證監會牌照的分析員在傳媒(包括在電台節目及報刊專欄)評論股票時,都必須向傳媒披露自己的姓名和表明他是持牌人。若分析員持有被評論的股票,亦須透露這項資料。
如分析員主動就某隻股票作出分析,他不應在之前的30日買賣過該股票。不過,如分析員被觀眾或聽眾要求評論某隻股票,就算他曾在過去30日買賣過該隻股票,仍可作出評論,但必須交代清楚。
不論分析員有否在評論前的30日買賣過某隻股票,他都不可以在評論後的3個交易日買賣該股票,或作出跟發表建議相違背的買賣。然而,即使分析員持有某隻股票,他仍可自由地作出沽、買或持有的建議。
上述有關分析員的資料披露要求及交易限制,同時適用於他的關連人士(例如配偶、未滿18歲的子女)。
證監會
註:相關電台節目「投資追星家族」將於今早約11時30分在香港電台第1台「開心日報」節目內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