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證監會主席沈聯濤透露,就執行法定上市規則是否獲賦予罰款權,與政府的商討雖然仍繼續,但他對是否一定要有罰款權不再堅持。他指出,由於市場有意見認為證監會不應集調查、檢控及懲處權於一身,個人接納可以將懲處部份交由一個獨立審裁處負責。他強調,這是一個政府政策的決定,並非由證監決定。
政府原本建議,賦予證監最高500萬元的罰款權,制裁違反法定上市規則的公司及董事,但經過市場諮詢後於,在4月初放出消息,表示傾向不賦予證監罰款權,並建議引入類似港交所(388)上市委員會的機制,日後證監對違規上市公司的紀律處分,要由有獨立人士參與的審裁處決定。及後證監發表立場書,堅持擁有罰款權的重要性。不過,昨日沈聯濤的表態,反映證監立場已軟化。
沈聯濤昨日在記者會表示,海外市場大部份證監機構都擁有罰款權,而他們都有內部制衡機制,確保不會濫權。但他指出,若只賦予調查及檢控權,罰款決定交由獨立審裁處負責,他認為亦算合適。他指出,「我們並非尋求過份的權力,但要視乎市場共識」。
對於與港交所就上市規則寫入法例範圍的磋商,證監會營運總裁歐陽長恩表示,雙方有一個建設性的討論,稍後再研究遲交入的市場意見書後,再作最後定案。
另外,證監昨日公布的04至05年度年報披露,去年繼續處理546宗上年度未完成的調查個案,另外展開501宗新個案,其中553宗已完成,其餘494宗有待進一步調查。新調查個案減少近六成,證監會執行董事李顯能解釋,主要由於對上年度實施股權披露新例後,延遲申報的個案大增,但今年度已減少。
上市公司的調查方面,年報透露,證監即將就一宗上年度調查的個案採取行動。04至05年度則調查23宗涉及上市公司的個案,當中包括11宗上年度積存的個案;其中5宗已轉交警方作進一步調查,但證監會就其中1宗個案同時繼續調查。其中1宗轉介個案導致警方3月搜查東大照明(8229)及其管理層。另有3宗個案轉介港交所,2宗已撤銷。
內幕交易個案方面,本年度調查11宗上年度積存的個案,並就3宗新個案展開調查。其中2宗已轉介財政司司長,以供考慮是否交由內幕交易審裁處研訊。證監又完成4宗個案的調查,決定不採取行動,另外8宗則仍在調查中。
年報披露,證監正就2宗認為適宜轉介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的個案徵詢法律意見。另外4宗個案已完成調查,並會考慮是否轉介。預期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將於05至06年度開始聆訊其首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