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朝聖 未委官員署理職務<br>曾蔭權被指違基本法

北上朝聖 未委官員署理職務
曾蔭權被指違基本法

【本報訊】政務司司長曾蔭權兼任署理行政長官後被質疑違反《基本法》,在離港時沒有按規定委任財政司司長或律政司司長暫代署理特首職務。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昨日表示,若署理特首僅短暫離港,而且毋須就政府事務作緊急決定,便毋須委任另一官員任署理特首。立法會議員指當局應就署任安排訂立準則,要求曾蔭權「矯正錯誤嘅行為。」 記者:羅偉光

曾蔭權於上月復活節假期間離港四天到內地朝聖,並與港澳辦主任廖暉會面,其間並沒有按《基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安排財政司司長或律政司司長臨時代理署理特首職務。
梁愛詩昨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時指出,執行上述條文的原則應視乎署理特首離港時,能否繼續履行職務,以及當時有沒有其他職務需他親身在港處理。
梁愛詩又解釋,曾蔭權上月離港不遠,而且是公眾假期政府總部停止辦公,需要署理特首本人就政府事務作出決定的機會極微,加上曾離港不遠,有需要時可在短時間內立即返港,故毋須按《基本法》規定委任另一署理特首。

議員:理據不成立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鄺志堅表示,委任另一署理特首在港「坐鎮」,目的是應付突發事件,以特首離開香港的距離為準則十分牽強,「就算只係去咗珠江三角洲,都可能因天氣突然惡劣而滯留當地,若屆時香港有乜天災人禍,邊個負責?」
鄺志堅認為作為政府最高負責人,實際上沒有假期可言,故以假期為由不另任署理特首理據亦不成立,「公眾假期公務員放假,但唔代表成個政府停止運作。」他指不少人質疑曾蔭權過往做法有問題,當局應訂立委任署理特首準則。

本月北上則有署任
面對議員壓力,當局昨宣布曾蔭權於本月十五日至十七日到北京出席第九屆《財富》全球論壇期間,財政司司長唐英年將署理行政長官職務。曾蔭權今次離港日期同樣跨越假期,離港日期較上次短,政務司司長辦公室發言人稱,因曾蔭權於星期二下午才返抵香港,由於當日上午行政會議開會,故需委任唐英年為署理特首主持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