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持有東隧七成及西隧三成半股權的中信泰富主席榮智健,昨日在公司股東大會後重申,東隧是根據合法程序,獲法律仲裁批准後才加價,合符香港法治精神及商業原則,一家公司除維持社會及公民責任,但同時亦應兼顧股東利益。
至於政府提出的十二個改善三條隧道的方案,包括「三隧合併營運管理模式」,他表示「隨時可以同政府傾呢個問題,我哋樂意同政府傾如何分流,事實上,六年前係我哋先向政府提出建議,而唔係政府搵我哋傾。」
東隧五月一日加價六成七後,每日平均車流量雖下跌了兩成六,但榮智健認為,評論東隧全年業績變動為時尚早,一年後自會清楚,目前亦沒有東隧進一步加價的考慮,至於提供優惠以吸引車輛繼續使用東隧,他表示仍在研究中。
就日前民主黨黃大仙區議員陶君行與一名的士司機,準備在本周末或下周初,入稟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法庭命令,要求政府採取適當行動,降低東隧收費,同時向法院申請禁制令,在司法覆核有判決前,暫時禁止東隧加價。
榮智健表示,任何人可以做任何事,但即使對方提出司法覆核,亦只是針對政府,而非針對中信泰富。
至於被外界指為大贏家,並遭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不點名批評,榮智健認為,將一次過加價十元的責任歸咎於東隧並不公平,因該公司最初只建議加五元,不過政府不允許,須提請法律仲裁,才拖延到五月一日加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