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工人表證成立今宣判<br>設捉黃腳雞騙局劫財

涉案工人表證成立今宣判
設捉黃腳雞騙局劫財

【本報訊】五十六歲司機以為飛來豔福,獲「舊相好」一名內地姊妹來電相約見面,先在海心公園談天,後應對方邀請到寓所尋歡,當兩人共享鴛鴦浴之際,自稱內地婦的丈夫突然破門而至,指司機「你搞我老婆」,對他拳打腳踢,搶去手提電話及提款卡,並挾往銀行圖提款五萬,幸司機及時逃脫。涉設局「捉黃腳雞」的被告否認一項搶劫罪,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表證成立,押後今天裁決。 記者:陳曉薇

四十九歲被告翁丁來,任職印刷工人,被控於今年一月六日,在土瓜灣啟明街一單位,搶劫男子吳耀煒一部流動電話及一張銀行提款卡。
在華潤石油化工任司機的五十六歲事主吳耀煒昨指,他於去年十月認識一名內地女友,兩人有親密性關係,其後女友返回內地。
至今年一月,自稱姓陳的內地婦洪霞致電給他,表示她是其女友的朋友,剛以單程證來港,要求約見,吳當天須工作,故沒有答應外出;後於同月六日,他約洪霞到土瓜灣海心公園見面傾偈,二人相談甚歡,他提議到時鐘酒店尋歡,但洪婦稱有地方,吳不虞有詐,答應往洪婦寓所。

返家鴛鴦浴
吳耀煒表示,兩人在寓所內最初只是談心,後來「攬攬錫錫」,他遂提議一同洗澡,誰料兩人共享「鴛鴦浴」之際,突然有人大力拍門,洪霞出外應門時,他立即穿回衣服,被告已衝入廁所,斥責他「你搞我老婆」,並向他拳打腳踢,他見理虧在先,惟有哀求對方手下留情,被告聲稱尊嚴受損,在糾纏間亦受傷,要吳賠償五萬元湯藥費。
吳續稱,他當時心知遭人設局勒索,但被告不斷打他,又迫他寫下個人資料、住址及工作地點,他怕受到對方騷擾,惟有答應要求,取出銀行提款卡寫下密碼,由被告押往銀行取現金,當二人抵達銀行門外,吳乘被告推門分心,掙扎逃離,直奔警署報案,再帶同警員到洪霞寓所,及後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DCCC1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