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潔瑛今年一月十日凌晨約一時聲稱被狗仔隊跟蹤,擔心住所位置曝光,故以時速一百公里在西貢飛馳,超速五十公里。
昨日她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超速罪名,面臨停牌處分。藍潔瑛在庭外開玩笑表示若真的停牌,日後會坐記者車出入住所。
案件原定上月十三日審理,但因藍潔瑛缺席聆訊,故押後至昨晨,藍潔瑛直至下午二時才抵達法庭,她向裁判官表示因肚痛遲到。
藍潔瑛昨日解釋案發當日懷疑尾隨一輛私家車是狗仔隊,故加速離開,她聲稱現時沒有工作,靠銀行積蓄及朋友借貸度日。藍潔瑛又表示不滿傳媒的報道侵犯其私隱,令她精神及情緒大受困擾,需向醫生求診,她要求裁判官修訂法例阻記者追訪。
而裁判官指如超速超過四十五公里,會考慮判罰停牌六個月或以上,現將案押後至下月十五日,待取得藍潔瑛醫療報告才判刑。
案件編號:CS2112/05
採訪、攝影︰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