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廢物將徵處置費

醫療廢物將徵處置費

【本報訊】繼建築廢物後,政府計劃向醫療廢物徵收廢物處置費用,政府明日將把《廢物處置(修訂)條例》草案刊登憲報,草案要求設定發牌制度規管所有醫療廢物收集商,青衣化學廢物處理中心將改建成處理醫療廢物中心,屆時處置醫療廢物將要額外徵收費用。
本港每年約有三千公噸醫療廢物經指定持牌人收集後,棄置在堆填區特設的深坑。新建議將會花五千一百萬將青衣化學廢物處理中心改建高溫焚化爐,利用高溫消滅醫療廢物內的衣原體,處理費將與中心現時向使用者收取營運成本的百分之三十一相若,預計每公斤為二元三角八分。條例草案又會頒布工作守則,為醫院及廢物收集商及小型廢物產生者制訂包裝、標籤、收集及處置醫療廢物等指引。條例草案將於下周三立法會上首讀及二讀。

擔心費用轉嫁市民
立法會醫學界代表郭家麒批評草案在新一屆立法會上討論不足,他說業界支持污者自付,但至今仍未有詳細的收集商資料及處理成本,擔心若處理費太高要轉嫁給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