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偉業要求港府代付訟費

陳偉業要求港府代付訟費

【本報訊】鑑於人大常委會已就補選特首任期釋法,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昨在高等法院撤回司法覆核申請,但要求港府承擔其律師費,他指興訟出於公眾利益,若非人大釋法已獲判勝訴,港府反對其申請,法官以影響深遠押後判決。
陳偉業於上月邀請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及大律師潘熙代表,撰寫入稟狀,並出庭申請司法覆核許可,雖然法官已下令陳不必承擔港府的訟費,但陳本人所花的律師費,估計不少。

指政府「走後門」
自行出庭申辯的陳偉業,昨指本案非常特殊,興訟出於公義及公眾利益,若因經濟負擔而無法成事,會開壞先例,令意欲挑戰港府的市民卻步,又指若非政府「走後門」尋求人大釋法,他有信心勝訴兼獲訟費。
不過,港府的代表律師,反駁指法庭確認案件涉及公眾利益,才頒布早前的訟費命令,而勝負未有定論,不應要港府承擔訟費。
另外,同樣興訟挑戰特首任期的香港基層民主社主席程樂蓀,放棄原本理據之餘,並要求修改理據及押後申請法援,程指特首選舉的修訂草案,並沒考慮○七年後,補選特首任期可能回復五年,故屬違憲,法官指此說法言之尚早,訴訟毫無勝算,拒絕申請,並撤銷其司法覆核,令特首任期的訴訟,告一段落。
案件編號:HCAL35-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