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五旬婦人懷疑丈夫與任職幼稚園女校長表親有婚外情,聯同兩名胞妹到學校交涉,要求校方解僱女校長,姊妹三人涉嫌將女校長圍毆,拳打腳踢及扯頭髮,三名被告原被控一項襲擊傷人罪名,原定下月在荃灣裁判法院審訊,但案件昨再度提訊,三姊妹獲控方撤銷控罪改以簽保方式處理,裁判官遂頒令三人各簽保一千元守行為一年及付堂費三百元,並告誡她們不可再使用暴力。 記者:陳浩義
三名被告順序為大姊廖月蘭(五十二歲),二姊廖月彩(四十五歲)及三妹廖月媚(四十二歲),均為家庭主婦,三人原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她們於本年二月二十三日,在荃灣安蔭邨荃灣商會邱健峰幼稚園內,襲擊女子關碧娟導致她身體受傷。
案情透露,首被告的丈夫在該幼稚園任職司機,案中五十六歲女事主為他的表親,在該幼稚園任校長。首被告懷疑丈夫有婚外情,第三者就是女校長。
事發當日,首被告聯同兩名胞妹(即次被告及第三被告),到肇事幼稚園找一名男校監理論,要求校方開除女校長。
其後,三名被告又衝入校長室找女事主,雙方初時口角爭執,繼而發生打鬥,三名被告將女事主圍毆,向她拳打腳踢,男校監與兩名教師見狀立即制止及報警。警方到場將三姊妹拘捕,更在校長室內撿獲一撮女事主脫落的頭髮,隨即將她送院治理。
驗傷報告顯示,女事主的左右臉龐均有多處傷痕,左耳及鼻樑紅腫,左手無名指及左前臂有瘀傷。另外,首被告傷勢為腹部腫痛及右肩紅腫。
三名被告均否認襲擊罪,案件原定六月審訊,但該案昨日再度提訊時,控方向法庭申請撤控及改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
裁判官遂頒令三人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及付堂費三百元,最後更告誡三人於守行為期間,不可干犯任何罪行,尤其是不可使用暴力。
案件編號:TWCC771/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