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婦大鬧社署跪地求「收回」孫兒

老夫婦大鬧社署跪地求「收回」孫兒

【本報訊】兩個家庭昨日各帶着分別四歲及六歲的雙程證小童,前往元朗社會福利署辦事處請願,其中一對年老夫婦要求社署代為照顧其喪父的孫兒;另一名男子則要求當局免費代驗DNA,確定其內地「二奶」所生兒子是其親生骨肉,以便申請居港權。其間,請願者情緒激動,一時又跪又拜,大哭大叫,一時又以枴杖推撞社署職員,情況一度失控,須警方到場調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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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個請願個案事主是黃啟文(八十一歲)和何日紅(七十歲)夫婦,據協助兩個請願家庭的自稱是「香港市民利益關注人(社團)會長」鄺熾明稱,黃伯的兒子在兩年前在一宗工業意外中死亡,留下在鄉間的妻子和現年四歲的兒子,今年三月,媳婦帶着兒子持雙程證來港,其後透過社署將兒子暫交保良局照顧。
至上周五,社署經研究後認為小童與祖父母同住比較適合,於是將小童交回黃伯照顧。但黃伯表示,他們夫婦年老貧窮,無法照顧孫兒,孫兒前日生病,便花去了他們賴以生活的一百八十元作為醫藥費,於是昨日到元朗壽富街市政大廈十二樓的「西元朗綜合家庭服務中心」請願,要求社署「收回」孫兒及發還一百八十元。
另一個案男子姓李,在港原有妻子,但卻在內地包二奶,二奶多年前誕下一子後不知去向,兒子現年六歲,李欲為兒子申請居港權,但在內地驗DNA確認父子關係需費四萬元,李要求署方在港免費為他驗DNA。
各人昨日在現場大吵大鬧,其中黃伯夫婦跪地嚎啕大哭,其間又有請願者持枴杖向職員推撞,事件擾攘兩小時,職員無法控制場面,於是報警,警方到場調停,事件終告平息。社署職員事後經與黃伯商討後,同意將其孫兒交回保良局暫時照料,亦可支付黃伯付出的一百八十元診金。至於李的驗DNA要求,社署則稱尚待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