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或修例不賠償黑工

港府或修例不賠償黑工

【本報訊】港府資料顯示,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管理局今年一至四月,已先後向四名分別在○二年因工受傷或死亡的黑工發放援助,援助總金額逾二百二十八萬元。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堃昨表示,港府傾向修例令黑工得不到賠償。有基金管理局的委員及工會團體對此表示保留,認為修例不能阻嚇僱主聘用黑工。
四宗獲發援助金的黑工,兩人因工受傷、兩人則因工死亡,獲發的援助由十八多萬元至一百多萬元不等。管理局亦正處理一宗黑工申索個案。

變相助僱主逃避責任
勞聯副主席兼基金管理局委員潘兆平說,黑工在港工作期間受傷或死亡獲酌情援助,是法例賦予他們的權利,公立醫院也沒有因為受傷者是黑工而拒絕為他們提供醫療服務。港府修例取消黑工這項權利,對聘用黑工的僱主沒有影響,不能解決聘用黑工問題;而基金的收入是來自僱主的勞保徵款,並非納稅人,他認為港府應對症下藥,加強執法堵截黑工。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陳錦康也反對港府修例建議,指取消黑工可獲酌情補償的反面效果,是變相協助聘請黑工的僱主逃避補償黑工的責任,減低僱主請黑工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