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孩子,有人說千金不換,但成年人鬧不和,去到法院,原來有數得計,撫養費有價有市。
法國一名男子不曉得老婆跟情夫私通懷了囡囡,到女兒十三歲才獲悉真相,於是入稟法庭,要取回育女費,以彌補「倫理和心理的痛楚」。法官判其得直,獲賠23萬港元。眠乾睡濕十三載,才得廿零萬落袋,比六合彩三獎還少哩。數目明顯偏低,有性別歧視之嫌。這個便宜老竇大有道理不服原判,試想一下,就算女兒是像潑出去的水的蝕本貨,水貨也未致這麼cheap嘛。
英國人很早已經計過育兒使費,從娃娃新人落地計起,到上大學,廿歲出頭前,全部由廿四孝父母包食宿照顧,每個子女得花費百七萬港紙。響應「兩年特首」曾公建議生三個的家庭,銀行坐底要有幾百萬未開頭。假如是像我這樣的超齡窮鬼老媽子,更加要把心一橫,實行模仿最近在德國落網那三個阿爺級銀行劫匪,他們從八八年到去年為止,出擊十四次,掠走逾百萬歐元。高齡媽媽帶孩子勞心勞力,退化得快,很可能五年後已經可以約埋幾個心靈和體能都接近74歲的媽媽,一齊勇闖天地做世界。萬一失手被擒,自辯求減刑時也大條道理博同情,可憐天下父母心,養孩子嘛,少個崩也不行。更何況我少的那一份,不止一個崩,立志要造福人口,繼續追生下去,生夠三個才收手,就得崩崩崩,迫祖母上梁山了。
孩子才一歲,警方不必緊張,我這個阿媽忙得要老命,暫時未發現犯案的有利因素,準不成揹住尿布奶瓶抱埋阿仔去械劫銀行。雖然,這個look,真夠酷,應該拍成另類警匪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