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有指兩電享有過高回報,有論者便促在○八年改革本地電力市場,以達到下調電費的目標。方法包括調低兩電的利潤管制比率、開放電網引入新供電商、以至連接中港兩地電網等。理論上它們可令電費下調,但卻牽涉重大問題。
首先,調低利潤管制比率並不代表電費必大幅下調,因為電力成本中有組成部份並不與本地物價掛鈎,例如燃料價格及輸電成本。另外,兩電要逐年攤銷購置及建造固定資產的巨額開支,更要扣除折舊和維修保養,最後只能以節省薪津及行政費用等,只佔極小部份的間接成本來調低電價。
第二,開放電網引入新參與者是忘記「廠網分家」問題。開放電網影響兩電利益,他們豈會就範?新的參與者只能重鋪電網,這是重大的浪費及擾民。如果政府動用公帑收購再租予發電商使用,政府或會因政治壓力而收取低於成本的費用來壓下電費,結果便是補貼市民用電。這對公共財政會構成沉重負擔。第三、連接中港兩地電網以購入內地廉價電力在港使用暫不可行。珠三角缺乏足夠電力自用,還能售電本港?
我認為調低固定資產值的比率來計算當然利潤,並設立評核準則,在兩電達到指定的供電安全及穩定標準、並使電價升幅低於通脹後,便可按表現獲當年除稅後純利的一個百分比以作特殊收益。政府亦應協助兩電進入內地電力市場,以換取它們逐步開放電網,循序漸進引入競爭。
譚偉庭